职员追索加班费需举证,企业与职工须协商加班吗
职员追索加班费需举证,企业与职工须协商加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薪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可以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关于加班费的举证,职员倡导加班应提供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职员提供出公司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后,具体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依据1日推行的《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劳动者没办法提供由用人单位学会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需要用人单位在指按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与劳动仲裁争议事情有关的证据是用人单位学会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实践中用人单位劳动者加班却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状况经常见到,不少劳动者对此都是默默忍受,但也有不少寻求法律渠道索要加班费的。在索要加班时,必须要注意采集好加班有关的证据,假如不了解如何采集,可以去咨询一下华律网站的专家律师的建议,以防止麻烦。
相信大伙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如何解决应该注意什么的责任的法律常识有了肯定的认知,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