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我朋友做买卖,跟我借钱,碍于朋友的情面,我借了10万元给他,今年他突发疾病过世了,我都不了解如何解决了,不了解我这个钱还能否要了?
答:依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借款人,假如借款人过世,因其家人不当然负有继续清偿的义务,故出借人的债务大概不可以得到全部清偿。在现实状况下,主要分为两种状况:
状况1、借款人过世了,其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样,则以所得遗产实质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越遗产实质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假如其继承人拒绝偿还债务的,那只能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在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先明确起诉对象。已经死亡的借款人是不可以作被告的,所以起诉时列继承人作本案被告,这时需获得继承人的人口信息。
2、充分筹备证据。关于借贷关系的有关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转账记录、交流记录等等。关于遗产继承的有关证据,如户籍证明、户口注销证明、遗产的财产线索或者变更登记的记录等等。
状况2、无遗产可供继承或者家人舍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此情形下,作为出借人而言,一旦借款人过世,其继承人面对陌生的债务,非常可能以不知情、债务已归还等理由消极应付,。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出借人则需要查明所有继承人,这无疑增加了诉讼困难程度。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